近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金融研究》期刊撰文,就金融危機中政府救助問題表達其觀點,他指出,應對係統性危機,政府還是應該及時參與救助,但同時也需要防止道德風險。
這篇以央行行長周小川署名的長篇文章《金融危機中關於救助問題的爭論》中,闡述、總結了當前政府部門救助金融機構思路、存款保險製度改革、金融稅領域的實施原則,以及央行幹預、對衝外匯占款措施的宏觀效果等問題。
政府救助應防止道德風險
周小川表示,總體而言過去中國基於一些特殊情況比較傾向於救助。首先因為是十四屆三中全會明確了金融業是國民經濟的命脈行業,意味著金融業出現了問題就必須救,否則意味著集體的失靈甚至死亡;第二,中國是轉軌經濟,金融機構承擔了政策性、半政策性或者體製性的任務,因為金融機構有問題很難說清楚究竟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如果不救也是不負責任的;第三,中國改革過程中特別強調社會穩定,如果出了問題不救,容易影響社會穩定。
文章指出,救助應從發展的角度看,也要結合金融業改革發展的狀況做進一步考慮,權衡點也應該逐步有所變化。需要在兩者之間進行必要的取舍、協調,取得平衡,盡可能減少道德風險。
對於政府參與救助的資金來源問題,周小川認為,一個來源是納稅人的錢,一個是私人部門的救助,而更多情況是采取公共部門和私人分攤的辦法。
他認為,從經濟角度而言,為了防範危機以及危機的蔓延,必要時即便用納稅人的錢來進行救助也是應該的,最終納稅人的錢還是花在了公共利益上。
特別是對於此前一度熱議的存款保險製度的救助形式,周小川認為,存款保險機製實際上是向銀行客戶征收的一種稅。依靠此製度解決類似全球金融危機的問題,可能需要大幅度增加存款保險的力度費率。
但他也指出,即便如此,存款保險製度也隻針對稀有存款的金融機構,而現代金融市場主要靠資本市場融資的情況下,非存款類金融機構以及影子銀行的大量出現,使得不能僅依靠存款保險製度,因此,銀行也要借助“自保”和“生前遺囑”的方式,即金融機構事先準備好應對機製。
中國不存在貨幣“超發”
周小川文章指出,為了救助采取一些權宜之計是必要的,至少避免了危機擴散、深化,又減輕了中央銀行基礎貨幣擴張帶來的壓力,避免經濟馬上出現通貨膨脹,為經濟複蘇爭取時間。之後也可以逐步“退出”市場,通過出售持有的資產,收縮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規模,降低中央銀行負債,真正收回過去投放的流動性。
對於此前中國央行對外匯儲備大幅增長,采取的對衝和基礎貨幣投放,周小川指出,從貨幣投放數量看,每年按照經濟增長對貨幣供應的需求,基本上按照預先設計的、相對穩定的速度投放基礎貨幣,最終做到了基本上沒有多印、多投放票子,避免了出現大幅度的通貨膨脹。
他也指出,這並不意味著顯示經濟就沒有通貨膨脹了,物價上漲有各種複雜的原因。此外,對衝過程本身也受到了其他各種因素的影響,比如在時機、數量上會受到一些幹擾,從而暫時沒有實現100%的對衝。而且,還要考慮經濟增長對貨幣投放增加的需要。因此,也沒有必要100%對衝,平均而言對衝85%~90%左右可能就足夠了。
周小川認為,因為對衝操作,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的規模確實擴大了,但中國外匯儲備不會無休止地增長,中國經常項目順差占GDP比重已經過了頂峰,會在今後不斷降低到一個合理的水平。外匯占款增長速度與經濟增長速度會很好的匹配起來,從而消除因外匯占款而可能導致的長期通貨膨脹壓力。
對於中央銀行參與救助導致資產負債表擴張的過程,周小川文章認為有兩個方麵值得注意,一是需要考慮由於救助而投放的過多的流動性,造成的通貨膨脹;二是要著眼於動態長期的調整,既要克服危機,推動經濟複蘇,又要考慮消除長期通貨膨脹壓力,在未來中長期內實現基礎貨幣投放與經濟增長相互匹配,保持總量上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