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培育工程曆時4年,是工信係統落實戰略和戰略任務分工采取的重要行動。實施培育工程的重點之一,就是要大力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工業企業知識產權主體意識和運用能力的提升,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工信部科技司副司長韓俊在解讀工業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培育工程時表示。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發布的《工業轉型升級規劃(2011~2015)》中知識產權相關工作的部署,提升我國工業企業知識產權的應用能力,工信部從2012年1月開始,曆時8個月,編製了《關於實施工業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培育工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日前召開的工業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培育工程啟動暨培訓會議上,韓俊對此《通知》進行了政策解讀。
培育企業知識產權市場化能力
“工業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是指工業企業在生產經營和技術創新活動中獲得、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多種形式知識產權的能力,以及合理運用知識產權參與市場競爭、實現其價值的能力。”《通知》首先對何為“工業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進行了界定。
“這一定義強調工業企業通過有效運用各類知識產權,實現其市場化和產業化,為企業帶來相應的市場價值的能力。”韓俊指出,一方麵,要注重創新成果知識產權化後實現商品化和產業化,善於通過知識產權轉讓、許可和質押等方式實現其市場價值;另一方麵,要以知識產權的運用為目的,積極采取自主創新、並購等多種方式獲得知識產權。
不僅如此,工業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還強調企業對知識產權製度的綜合使用能力,滲透到知識產權創造、管理和保護的所有方麵。《通知》要求,工業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的提高,不僅體現在企業能夠創造更多知識產權並實現其價值,也反映在企業能夠有效應對各類知識產權糾紛。
同樣需要提及的是,工業企業知識產權應用能力不僅內含在工業企業的生產過程中,也內含在工業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整個過程中。
因此,工業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是一個內涵豐富、外延廣闊的動態概念。全麵界定此項能力,是做好培育工程的第一步。
選擇試點企業應考慮“兼顧”因素
“到2015年,各省市要培育出5家以上知識產權運用標杆企業,樹立一批以知識產權帶動技術創新和生產經營的典型。”
《通知》在提出這一目標的同時明確,各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在本地區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重點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點工業企業中,選擇知識產權密集、具備一定知識產權工作基礎、規模和效益良好的工業企業若幹家,作為培育工程的試點企業。在此基礎上,經培育形成知識產權運用標杆企業。
在試點企業的選擇上,韓俊表示,試點企業的選擇是培育工程的基礎性工作之一,各省市選定的試點企業的數量多少、知識產權工作是否具有代表性、產業覆蓋麵是否達到一定的廣度等都直接影響培育工程的實施效果。“試點企業要具備一定的知識產權密集度、有一定的知識產權工作基礎和特色等基本條件。”韓俊強調。此外,要考慮不同類型的企業,大、中、小各類企業要有適當的比例,不同所有製形式的企業也要合理分配。
在此基礎之上,試點企業的選擇要做到“兼顧”各種類型的知識產權。既要考慮對產業發展有重要影響的,也要考慮對工業企業品牌建設有重要影響的商標,還要考慮對軟件企業有重要影響的著作權等多種類型;既要考慮基於自主創新獲得知識產權的企業,也要考慮通過購買、企業並購等多種方式獲得知識產不僅如此,試點企業的選擇還要與國家新型工業化示範基地建設、國家產業園區建設、工業轉型升級等相結合,“兼顧”傳統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
針對如何評選和確定標杆企業,韓俊透露,2013年上半年,工信部將在征求各省市工信主管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完成並印發《工業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評估指標體係》。以此為基礎,各省市工信主管部門對本省市試點企業組織評估,並將表現突出的企業向工信部推薦,“成熟一批推薦一批,並可多次推薦。”此外,工信部也將定期組織專家對各省市推薦的企業進行材料審核和實地評估,評選出知識產權運用能力標杆企業。
培育工程助推產業鏈向高端升級
目前,我國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知識產權的擁有量大幅上升,但仍然存在著與核心技術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數量偏少、質量偏低,缺乏知名品牌,國外知識產權糾紛壓力大,訴訟頻發等突出問題。產生這些問題的根本原因,在於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運用知識產權的能力不強,不能對工業發展起到應有的支撐。
“而實施培育工程,能夠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地增強工業企業知識產權的能力,起到支撐工業發展的作用。”
韓俊如是表達了培育工程的啟動對工業發展帶來的質的提升。
具體而言,韓俊主要從增強企業知識產權意識、提升促進技術進步以及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等方麵闡述了實施培育工程的意義。韓俊指出,企業是生產經營和市場競爭的主體,實施培育工程能夠增強企業知識產權意識,促進企業主體作用的發揮。此外,培育工程還有助於企業從知識產權的運用中贏得技術優勢和競爭優勢,從而增強產業的核心競爭力。
“通過知識產權能力提升,從而提高工業製造基礎能力、新產品開發能力和品牌建設能力,實現傳統產業由產業鏈和價值鏈低端向研發、設計、品牌等高端延伸。”韓俊強調,在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方麵,培育工程能夠為重大技術突破創造條件,能夠占據產業發展的製高點,同樣也能夠為推進現代產業體係建設提供重要支撐。
作為培育工程的重要目標任務之一,工信部目前正在組織製定《工業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指南》,以為工業企業建立知識產權管理製度提供指導。工信部計劃於2013年上半年完成指南(試行本)的編製工作,經過一年半左右的試行和修訂,到2014年形成並正式印發《工業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