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發《延邊州建築起重機械租賃行業管理辦法(試行)》,以此規範該州建築起重機械租賃行為,維護租賃雙方合法權益,促進該行業健康發展,也防範建築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發生。
首先,從事建築起重機械租賃的企業,要經由延邊建設安全協會負責進行行業確認和信用評價。企業必須在已登記備案的建築起重機械租賃業務範圍內,從事建築起重機械租賃活動;建築起重機械使用(承租)單位,應從已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並在“延邊建設信息網”上公示的出租單位,承租建築起重機械。
建築起重機械租賃企業對出租前的設備,應進行全麵檢查、維修、保養。出具自檢合格證明,經檢測機構複核後方可出租。超過使用年限或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的建築起重機械設備,應予以報廢。將報廢設備肢解後,持肢解照片及回收公司證明向原備案機關辦理注銷手續。對上述設備未辦理注銷的,行政主管部門除按相關法規處罰外,對新增設備不予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