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全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起重機械的法定檢驗工作,也為確保新安裝和正在使用的建築起重機械在工地現場的使用安全,廣東順德區決定對被列入《特種設備目錄》的建築起重機械法定檢驗工作進行規範管理。
今年8月1日起,廣東順德區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凡列入《特種設備目錄》的所有新安裝和正在使用的建築起重機械必須按要求實施首次監督檢驗、封頂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對於新安裝和正在使用的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的檢驗,目前或委托廣東省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順德檢測院檢驗。
規範要求,建築起重機械的使用單位應當按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不予辦理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
與此同時,從事建築起重機械法定檢驗工作的人員應當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考核合格,取得相應檢驗檢測人員證書。未經核準的機構、未取得相應檢驗檢測人員證書的人員,不得從事法定檢驗工作。
起重機械安全如何保障?作為工地安全重要的一項內容,起重機械安全事關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