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對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以下簡稱《煤炭法》)作出修改,其中的亮點是取消了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經營許可證,簡化了行政審批事項和過程,為煤炭市場化進一步鬆綁。
中商流通生產力促進中心資深煤炭行業分析師李廷認為,煤炭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屬於重複設置、重複監管,不夠科學,將“未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不得從事煤炭生產”改為“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不得從事煤炭生產”是政府行業管理走向科學化的重要標誌。
不難理解,新《煤炭法》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降低權力尋租的空間,減少煤炭企業的“隱性成本”,節約曾經為兩證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也不難理解新《煤炭法》鼓勵有能力有條件的煤炭生產、經營企業輕裝上陣,但這個利好是杯水車薪還是靈丹妙藥呢?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邢雷認為,煤炭行業是一個特殊行業,它不同於服務業等其他行業,它對資源、技術等要求比較高,行業屬性要求集中度更高,很難完全放開,一般的企業也很難進入。“國家並不鼓勵煤礦遍地開花,因為小煤礦汙染大、安全性差、監管難度大,煤炭行業的技術壁壘和資源壁壘仍然存在。”邢雷對記者說。
相關專家認為,煤炭經營許可證廢除後,煤炭流通領域還存在許多其他限製,比如規模要求、經營範圍、經營煤種等,不是隨便一家企業都能進入的,所以煤炭投資主體不會發生大的變化。“程序簡化了,但門檻並沒有降低多少,現在大多數企業都是生產、流通一體化,因為中國煤炭經營有一個獨特的特點就是要和物流結合到一起,你要是拿不到鐵路運力,或者沒有汽運方麵的優勢,你就進不去。”邢雷說。
產能過剩成為行業硬傷
從需求的角度來看,煤炭的需求增速放緩且幅度較大。過度放貸和盲目投資導致的杠杆高企和產能過剩令中國經濟缺乏內生增長動力,新任政府加快轉型的決心明顯加大,對經濟放緩的容忍度也明顯提高。首先是,作為煤炭最主要供應對象的電力、鋼鐵、化工等下遊行業景氣度低,鋼鐵企業產能過剩、化工行業利潤下降等現象直接導致了煤炭需求不足。其二,能源替代的加快推進及節能減排的力度加大將導致中長期煤炭需求增速繼續結構性承壓。粗放的能源消費給中國帶來日益嚴峻的環境壓力,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和加大節能減排力度是大勢所趨。《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2015年非化石能源比重從2011年的8.0%提高至11.4%,煤炭消費比重則從68.4%降至65.0%,隨著環保立法逐步完善和從市政向工業推進,煤炭需求增速將進一步受到抑製。
從供給的角度來看,國內煤炭產能過剩的問題加劇。2012年行業產能已過剩4.3億噸,行業產能利用率下降至約90%。盡管今年以來煤礦減產約4%,但由於中西部地區有新增產能上產,1-5月產量僅下降2.8%。預計未來每年新增產能還將達到2億噸左右,而需求僅增加約1億噸,行業過剩局麵將加劇。而且海運市場供給增加。統計資料顯示,國內去年進口煤炭達到2.9億噸,其中沿海電廠消化了超過六成的進口煤。而進入2013年,這一趨勢仍保持,1-6月,中國累計進口煤炭1.58億噸,同比增長13.3%。原來還寄希望於進口煤限令,但據了解,受輿論和電廠反對等因素影響,國家能源局關於限製煤炭進口政策擱淺,暫不出台。
很顯然,當下煤炭行業的狀態是嚴重的產能過剩。
敢問路在何方?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認為,推進煤炭由燃料向原料轉化,是消化當前煤炭產能過剩的有效途徑之一。長期以來,我國進口大量石油用於化工產品製造,而隨著技術的進步,煤化工已經可以生產出大多數石油化工產品。我國應當總結近年來煤炭直接液化、間接液化、煤製烯烴、煤製氣等示範工程建設經驗,擴大煤製油、煤製烯烴、煤製乙二醇、煤製芳烴等示範試點範圍,推進煤炭向原料轉化的產業化發展,這樣不僅有利於化解煤炭產能過剩,也能實現對石油、天然氣優質能源資源的有效替代,維護國家能源安全。
“煤炭行業要立足‘十二五’、展望‘十三五’,抓住當前我國結構調整和轉型發展的機遇,適應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的新趨勢。要高度關注涉煤政策對煤炭經濟運行的影響;要高度關注國家加大對煤化工項目審批的影響;要高度關注部分產煤省區推進煤電一體化發展;要高度關注煤炭經濟下行對煤礦安全的影響;要高度關注企業現金流問題。”在國家發改委召開的上半年經濟運行形勢分析會上,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會長王顯政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