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國會下議院經過2天激烈辯論後,於21日淩晨表決通過2.2萬億泰銖(約合700億美元)的貸款計劃,用以發展泰國基礎設施,此計劃由泰國內閣於今年3月提出,但必須經過議會批準才能實施。
記者從泰國交通部得到的資料顯示,該計劃涵蓋陸路、水路、航空全方位基礎設施建設,目的是把泰國建設成該地區交通樞紐,提升與周邊國家互聯互通的硬件與軟件水平,以促進各國之間的貿易、旅遊和人文交流。根據這項為期7年的投資計劃,泰國將貸款2.2萬億泰銖,投資於56項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包括高速鐵路、公路、碼頭、航空港等,把泰國與其他國家更好地聯通起來。
泰國副總理兼財政部長吉滴叻·納拉儂21日表示,泰國內閣將於10月份啟動貸款和建設進程,貸款主要在國內籌集,不會影響國家金融係統的流動性,此計劃將大幅度提升泰國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推動泰國經濟發展。
而對該計劃持反對意見的黨派和民眾認為,2.2萬億泰銖的貸款數量過於龐大,將使泰國公共債務達年度GDP的50%以上,從而背負長期和沉重的還款壓力,並影響在教育、醫療等其他方向的投入。此外,還對如此大規模建設工程的透明和監督表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