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漢針對8000億城建項目,向民營企業伸出橄欖枝,而地方民企大多持觀望態度。此前,武漢陸續出台“新五十六條”等相關政策,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投資領域。9月18日,長沙市亦發布《關於加快市場化改革、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意見》。
去年,國務院發布鼓勵民間投資的“新三十六條”,近期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政策信號進一步明晰。而在地方,一邊基礎設施仍在大規模推進,一邊經曆新一輪地方政府債務審計。地方密集出台政策,鼓勵引導民間資本,似為長遠之計。
本報記者多輪采訪發現,地方政策大多仍處空轉狀態,武漢等中西部城市最為典型。多位接受采訪的民企表示觀望,相關政策缺乏細則和規範,民間資本進入城建等公共領域,仍是玻璃門。
8000億項目遇冷
“8000億,不管怎麽細分,給我們都是大項目。”武漢市東湖高新區的一家民營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正在各地找相關城建項目。中秋節前夕,武漢市工商聯組織政企座談會。陷入地方債輿論風波的武漢,將推進24類工程130個重點項目,投資約8000億元,歡迎民間資本進入。
近期對於武漢市的項目,多位參會民企代表則表示沒有信心投資,相關政策缺乏規範,一切尚待觀望。
在座談會現場,武漢城建、城投、稅務相關負責人均到場,拋出的項目,包括城際鐵路以及供水、供熱、汙水處理等。
一位汙水處理行業企業人士告訴本報記者,武漢市汙水處理行業,目前隻引進了一家民企,投資10億左右,在整個行業占的比重極低,引入民間資本的空間非常之大,政府的步子還可邁大些。
“政府缺錢,我們也缺項目,但還不敢進來。”一家總部在武漢的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包括他們在內的幾家參會企業,投資項目百分之八十在外省。“蘭世立案、曾成傑案,任何一個案子對於國內的民企來說都是負能量。”對於武漢來說,一方麵武漢民營企業實力較弱,難以承擔大項目,另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欠佳,跟政府合作或有一定風險。
另外,這8000億項目裏,動輒上百億,民營企業隻能望而卻步。不少企業家建議,政府在做項目推介時,應將項目細化,讓民營企業能看清投資方向,否則隻能是沒法兒啃的大項目。現狀是,央企國企拿政府項目,然後轉包給民企,民企沒有背景,沒有央企國企的“紅帽子”,亦不敢接政府的項目。
湖北黃石一家路橋公司曹姓負責人表示,我們主要從盈利的角度考慮,城軌、地鐵項目,回報期太長,客流量也就那麽多,票價多有聽證會,民營企業投資,會考慮政策等多方麵原因,還要考慮要賬的問題,類似領導換屆等,都是不確定因素。
政策待細化
債務重壓下的地方政府,在融資日趨困難的情況下,引入民間資本,通過BOT、PPP等多重模式,參與大手筆的城建項目,從中央到地方,都似乎得到認可。
以武漢市為例,全城多個工地開工,龐大的城建攻堅計劃,近期因地方債問題,廣受媒體關注。此時,引入民間資本正當其時。
武漢市去年出台的鼓勵民營經濟的“新五十六條”,提出十大領域向民營資本開放。據武漢本地媒體報道,今年6月份,武漢市發改委也向民營企業端出了1943億的項目,參與推介座談的企業很多表示“不感冒”。
武漢市一家科技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在引入民資方麵,相關政策還待進一步細化,武漢明確了一些民企可進入的領域,但具體如何招標、稅收、簽合同等都待細化,政府和企業合作的規範和製度體係,一定要明確,“否則大家更不敢跟政府做生意”,從國家的“新三十六條”到武漢的“新五十六條”等大批政策隻能空轉,不管多大的項目,也都是“看上去很美”。
近日長沙市出台的《關於加快市場化改革、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意見》,和武漢市的“新五十六條”,大同小異,也主要是明確了一些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的領域。
相對中部的武漢、長沙,北京、廣州等地,相關政策和規範,相對細化。今年8月初,北京出台《引進社會資本推動市政基礎設施領域建設試點項目實施方案》,對於建立投資、補貼與價格的協同機製,以及投資回報、土地政策方麵有相對具體規定。
“地方政府一方麵缺錢,但有些地方思想還不開放,不放心讓民企進入一些社會公益性事業。”武漢一位不願具名的企業負責人表示,另外文件上寫“沒有門檻”,招標時都給了國企央企,執行起來涉及利益太多,這跟一些地方的商業文明有關係,要慢慢來。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吸引民間資本參與經營性項目建設與運營”,其中提到的城市基礎設施升級改造,包括城市供水、汙水、雨水、燃氣、供熱、通信等各類地下管網建設和改造等,這對民營企業來說,或是龐大的投資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