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產能化”路漫漫
徐匡迪表示,從世界範圍看,上世紀50~70年代,美國、歐盟和日本都有長達30年的鋼鐵工業“黃金期”,導致鋼鐵產能激增,之後又經曆了痛苦的淘汰落後產能的過程。
為調控鋼鐵產能過剩,歐盟采取“兩步走”方針。1980~1990年,主要采取自願限製協議的方式,通過限製政府資助、停止擴張銀行貸款、對降產能企業實施資助並安置人員等措施,十年共減少鋼鐵產能3000萬噸;1990~2006年,歐盟開始實施鋼鐵工業重建計劃,歐盟工業部長會議通過對德、西、意、葡四國國有鋼企的合理化計劃,四國政府向6家國企提供77億美元,用於削減產能、企業轉型、安置工人,在此基礎上再減鋼鐵產能2000萬~3000萬噸。
徐匡迪表示,中國鋼鐵工業在2004~2012年間因大規模基本建設年均激增4億噸產能,目前因經濟增長速度平穩著陸,鋼鐵產能過剩將達2億~3億噸。鋼鐵工業處於市場供過於求和原料價格高企的雙重壓力之下,多數企業處於虧損或成本運行狀態。
在徐匡迪看來,中國鋼鐵業“去產能化”應該行政手段和市場化手段並用,以財稅手段和利益調控為主,其中,環境稅是鋼鐵企業淘汰落後的緊箍咒。
一是依據環保標準界定落後產能。鋼鐵調控應依據國家環保標準建立鋼鐵產能綠色認證評級和市場準入製度,不再將高爐和電爐容積、鋼材品種、企業規模等作為淘汰落後產能的標準。
二是試點開征梯級環境稅。在嚴格監管鋼鐵企業節能減排指標的基礎上,根據排放的高、低征收梯級環境稅。
三是調整財稅體製。環保不達標的大多是中小鋼鐵企業,可考慮將環境稅全部列為省級財政收入,強化省級政府淘汰鋼鐵落後產能的主體作用。
四是建立鋼鐵產業轉型基金調控產能。一方麵,先進產能企業重組有補貼,鼓勵先進產能企業兼並重組落後產能企業,進行市場化減量重組。另一方麵,落後產能企業退出有保障。理順退出通道,職工轉崗培訓,社會保障接續,助力產業轉型等均有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