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削減8000萬噸鋼鐵總量,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任務,2015年底前再淘汰1500萬噸煉鐵和煉鋼產能……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無論從淘汰落後的規模,還是力度來看,本輪化解過剩的決心可謂近年來最大。
“有別於以往一些淘汰落後的政策措施,這次《指導意見》由國務院出台,更有高度,並且更具可操作性,旨在標本兼治,建立淘汰落後的長效機製。”冶金工業規劃研究院院長李新創表示。
作為產能嚴重過剩的“釘子戶”,鋼鐵業首當其衝。根據《指導意見》,鋼鐵行業將重點推動山東、河北等地區結構調整,加快鋼材產品升級換代,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並將化解產能過剩列入地方政績考核。
疏堵結合
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底我國鋼鐵產能利用率隻有72%,其中,煉鐵產能利用率為73%,煉鋼產能利用率為68%,均已達到國際公認的過剩或飽和的邊緣。更為嚴峻的是,產能過剩已引發鋼鐵行業的係統性風險,企業資金鏈接近斷裂。上半年國內大中型鋼鐵企業銷售利潤率隻有0.13%,而這些企業的銀行貸款合計1.3萬億元,相當於全部銷售收入的1.67倍和利潤的1327倍。
化解產能過剩,刻不容緩。近年來,國家已經陸續出台一係列遏製產能過剩的政策措施。有別於以往,此次《指導意見》強調“化解”產能過剩,既控製總量,又淘汰落後,並給現有存量一條出路。工信部原材料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既要嚴禁建設新增產能項目,又要嚴控在建項目,同時整頓完善、改造提高建成產能。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的思路清晰可見。
根據《指導意見》,化解產能過剩,要控製增量優化存量,“消化一批、轉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
在李新創看來,“消化一批”是鋼鐵業化解過剩最重要的環節。“鑒於我國鋼鐵行業的技術裝備水平已經非常先進,化解過剩產能根本還要依靠產業自身進行消化。”《指導意見》提出,要挖掘國內市場潛力,推廣鋼結構在建設領域的應用,提高公共建築和政府投資建設領域鋼結構使用比例。
“轉移一批”,既要擴大海外市場,增加直接和間接出口,還要向海外轉移或新建產能。《指導意見》明確,要在鞏固擴大國際市場的同時,擴大對外投資合作,鼓勵優勢企業以多種方式“走出去”,優化製造產地分布,消化國內產能。
化解產能過剩,兼並重組不失為一條捷徑,這也是“整合一批”的主要路徑。“要引導優勢企業發揮帶頭作用,通過‘合並同類項’的方式,提高鋼鐵企業和重要鋼材品種的集中度。”李新創說,最終目標是實現有序競爭,通過專業化生產提高生產效率。對於目前鋼鐵業兼並重組成本高、融資手段單一等亟待解決的問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部長馮飛建議,應盡快改善企業兼並重組政策環境,如實施稅收優惠、設立企業並購基金,開發相關金融信貸產品等。
化解過剩,還必須“淘汰一批”。根據《指導意見》,在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後產能目標基礎上,2015年底前再淘汰煉鐵1500萬噸、煉鋼1500萬噸;“十三五”期間結合產業發展實際和環境承載力,加快淘汰一批落後產能。
根據《指導意見》,經過五年努力,鋼鐵行業產能規模基本合理,發展質量明顯改善,初步建立淘汰落後的長效機製。
分業施策
《指導意見》首次提出了分業施策的理念,即根據行業特點,有選擇、有側重、有針對性的化解過剩產能。對於鋼鐵行業而言,要重點推動山東、河北、遼寧、江蘇、山西、江西等地區鋼鐵產業結構調整,整合分散鋼鐵產能,推動城市鋼廠搬遷,優化產業布局,壓縮鋼鐵產能總量8000萬噸以上。
“考慮到化解鋼鐵產能過剩影響因素較多,涉及麵較廣,需要落實相應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為慎重起見,我們提出全國範圍內壓縮鋼鐵產能總量8000萬噸以上的工作任務。”上述工信部負責人解釋說,其中,山東、河北兩省條件較為成熟,山東省鋼鐵產業結構調整方案已經國務院批複同意;河北省鋼鐵產業結構調整方案正在研究辦理。根據方案內容,兩省經過結構調整後共計壓縮鋼鐵產能總量約8000萬噸;此外,遼寧、江蘇、山西、江西等省目前尚未有明確的實施方案,將結合這次化解產能過剩工作予以推進實施。
根據鋼鐵行業自身特點,除了因地製宜的化解過剩,還要逐步提高鋼材產品標準,修訂完善鋼材使用設計規範。例如,在建築結構縱向受力鋼筋中全麵推廣應用400兆帕及以上強度高強鋼筋,替代335兆帕熱軋帶肋鋼筋等低品質鋼材。根據《指導意見》,未來幾年我國還將重點在船舶、電工用鋼等領域大力推廣高性能鋼鐵材料,選擇重點行業推廣應用高性能電工用鋼、高強度耐腐蝕船舶用鋼等高品質鋼材。
“通過提高鋼材生產和應用標準,不僅可以促進量大麵廣的鋼筋產品升級換代,而且能夠使不具備生產能力的落後產能退出市場。”一位業內專家表示。
環保“督陣”
如今,一場大氣保衛戰正在全國範圍打響。環保部等多部委針對京津冀地區的大氣汙染防治計劃提出,要削減周邊鋼鐵產能,淘汰不達標的鋼鐵生產線。國內鋼鐵重鎮河北省已立下未來五年削減6000萬噸鋼鐵產能的“軍令狀”。此次《指導意見》特別提出,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必須實施鋼鐵產能的減量置換。
蘭格鋼鐵網分析師王國清表示,隨著國家治理大氣汙染力度的不斷增大,環保將會成為未來鋼鐵削減產能的“硬約束”,對於市場上環保能力較差,生產設備不達標的中小鋼廠來說,很可能麵臨被淘汰出局的命運。《指導意見》提出,鋼鐵行業要製訂強製性能耗限額標準,對超過能耗限額標準和環保不達標的企業,實施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水價等差別價格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指導意見》,今後地方政績考核的重心將從GDP轉變為結構調整、大氣汙染治理等,這也是國家首次將淘汰落後與地方業績考核掛鉤。
“鋼鐵產能過剩,地方投資衝動是不容回避的一大動因,地方對新項目給予土地、稅收等優惠,可能更多地考慮GDP、稅收等政績考核因素,從而扭曲了企業的市場行為。”一位業內專家直言。
對此,《指導意見》明確,將遏製重複建設、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工作列入地方政府政績考核指標體係;及時公開化解產能嚴重過剩進展情況,對違法違規建設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項目監管不力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