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購國際升降機龍頭荷蘭Raxtar公司35%的股權之後不足半月,中聯重科董事長詹純新於8月20日在北京宣布了新的收購行動——與弘毅投資聯袂並購奇瑞重工80%的股權。其中,中聯重科出資20.88億元並購奇瑞重工18億股股份,占比60%;弘毅投資則以6.96億元拿下6億股奇瑞重工,占比20%。
組團收購奇瑞重工,體現了中聯重科運用“混合”資本的強大能力。實際上,作為國務院國資委兩家混合所有製改革“樣板”企業之一,先行者中聯重科的“混合”之旅,已經成為其他國企學習借鑒的對象。
法人治理是保障
“從治理創新角度來看,股權混合是改革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混合所有製改革的目的是為了實現企業發展,為了實現國有資產的增值和可持續發展。”中聯重科副總裁孫昌軍告訴記者,“混合所有製並不是一混就靈。它的優勢要通過創新法人治理來保障。”
具體來說,一是要讓董事會真正成為資本意誌表達和決策的平台。國有股、財務投資者、管理層和員工持股、外資股等不同成分的資本以董事會為平台,嚴格遵循法律法規,按股權比例表決,實現同股同權、同生共贏。二是讓國有產權代表真正履職。三是讓獨立董事得到真正的獨立和尊重。
“為了使企業抓住曆史發展機遇,中聯重科2000年就已經開始了混合所有製改革。” 孫昌軍告訴記者。
中聯重科的前身是原建設部長沙建設機械研究院(以下簡稱長沙建機院)。該院擁有50餘年的技術積澱,是中國工程機械技術的發源地。1992年,長沙建機院日均收入不到1萬元;22年後的今天,中聯重科已經成為日均收入超過2億元,排名世界第六,中國第一的大型工程機械公司。2012年,中聯重科銷售產值超過900億元,利稅超過120億元,連續21年平均複合增長率超過50%。目前,中聯重科總資產已經達到870億元,員工3萬多人,形成了湖南省國資委、管理團隊和骨幹員工、戰略投資者、國際投資者及其他流通股股東共同持股的典型混合所有製產權結構。
在這種股權結構下,2000年A股上市至今的14年間,中聯重科國有股比例從49.83%下降到本財年第二季度的16.26%,但是國有資本的控製力絲毫沒有減弱。湖南省國資委持有的國有資產最高的時候增值超過了800倍,現金紅利已經超過了12億元。
“中聯重科混合所有製的確立主要基於兩個主體的股權多元化改革,即公司自身的股份製改造和大股東長沙建機院的改製。兩大主體的變革,交匯於大股東的整體上市,最終形成了典型的混合股權結構,不同性質的資本融合成與市場緊密掛鉤的利益共同體。”孫昌軍表示,母公司長沙建機院的改製是中聯重科混合所有製改革成功的關鍵一步。它使中聯重科成為一家沒有母公司,融合了國資、外資、民資等不同股權性質的公眾公司。
“特別是管理層,股權比例不到6%,相比於國有股一股獨大和私人股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中聯重科實現了股權合理分散,股東相互製衡,避免了國有股東因為股權比例過高形成對企業經營管理的行政幹預,也有效抑製了管理層持股比例過大,形成不利於企業發展的內部控製。”孫昌軍說。
對於中聯重科改製的成功,孫昌軍認為:“混合所有製改革的前提,是堅持市場為主導下的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否則改革就不可能真正成功。”
漫漫“混合”路
20世紀90年代以前的長沙建機院是典型的國有科研院所,500多人的編製每年能獲得100多萬元的人頭撥款,其餘收入則靠每年賣圖紙得到的近300萬元技術轉讓費。
90年代初的“下海”熱中,長沙建機院投入了400多萬元開辦費,成立了十多家貿易公司,但是收效甚微。為改變現狀,長沙建機院決定將科研和生產經營相結合。1992年,剛剛就任長沙建機院副院長的詹純新向兩家國有企業借了50萬元,帶領7個人創立了長沙中聯建設機械產業公司(以下簡稱中聯公司)。
中聯公司成立之初,就迅速成長為長沙建機院科研成果轉換的平台。1993年,中聯公司憑借混凝土泵這一產品就創造了400多萬元產值,1994年和1995年分別達到了4000多萬元和1.1億元。1996年,詹純新升任長沙建機院院長。中聯公司每年給長沙建機院上繳管理費和租金,直至公司上市。
中聯公司迅速壯大,地位得到提升,形成與長沙建機院“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關係。
1997年,在建設部指導下,中聯公司開始進行股份製改造。中聯公司成立了兩個子公司:長沙中聯混凝土機械有限公司和長沙中聯起重機械有限公司,分別負責混凝土機械板塊和起重機械板塊。
1998年,長沙建機院將院內精銳科研力量充實至中聯公司一線,隻保留少數行政部門。此舉立馬解決了中聯公司技術實力與人員不足的問題。
同年年底,當時仍兼任長沙建機院院長的中聯公司董事長詹純新,輾轉拿到了當年建設部最後一個上市指標。
1999年,為了解決兩個子公司的發展資金問題,長沙建機院開始搞內部集資,員工可以自由認購中聯公司兩家子公司的股份,也可隻認購其中一家。最終,全體員工持有上述兩家公司49%的股權。
解決兩個子公司的發展資金問題後,為有利於中聯公司上市,1999年稍後的時間,長沙建機院決定成立一個由職工入股的公司——中標公司,來持有上述兩個子公司49%的股權。中標公司注冊資金為5680萬元,性質為私營。這筆員工集資款於1999年被投入兩家公司,分別占股49%。中標公司的名義股東為14名中層管理者,實際上他們是替包括管理層在內的數百名員工代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