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式工具腳手架(塔式鷹架)是一種特殊形式的腳手架,通常由裝配式框架單元構成單跨塔。大部分現有塔式鷹架是鋁製的,但也有鋼製的。活動型塔式鷹架是一個有安裝了腳輪,並裝配有效的鎖定裝置的塔式鷹架。
當塔式鷹架安裝了腳輪,在使用作活動式鷹架時,應當嚴格遵守以下規則:
在移動前,必須檢查要經過的路線是否有電線、高空障礙物及地麵是否有洞或凹凸不平;
如需在傾斜的地麵安裝塔式鷹架,就必須采取適當的措施以確保穩定,例如使用外伸支架(Outriggers).否則,不應在傾斜的地麵上安裝塔式鷹架;
在未鎖定所有腳輪以防止移動的情況下,決不能爬上鷹架;鷹架上有人時,決不能移動鷹架;及不能用遮蔭簾等包封材料蓋住鷹架,除非鷹架是專門為此目的而設計,並隻能用於封閉與防風環境中。
2007年大連某園林局的一輛高空作業車,在長時間使用下未進行線路檢查與檢修,車輛線路嚴重老化、導致在夏天高溫暴曬下,線路短路導致車輛起火,發生了車輛自燃,幸好當。
2005年,四川某企業在使用折疊臂20m高空作業車檢修廠區道路路燈,在平台起升到約5m高時,因平衡拉杆斷裂,作業平台失去水平,作業人員從作業平台中跌落,因作業人。
2009年,北方某路燈公司在使用帶有附加起重功能的高空作業車進行拔樹,由於樹比較大,最終導致高空作業車臂架折斷,幸好未發生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近萬元。
2010年8月,事故發生在江蘇境內,一輛14m折疊臂高空作業車在路過道路轉彎處時,未按照要求減速,作業車上裝中心高度高,由於慣性作用,作業車發生了側翻,車輛受損。
2013年1月,江蘇省徐州市一家企業在使用18m伸縮臂高空作業車進行高空作業時,操作員自認為作業高度不高(大概幾米),在支腿未完全伸展到位時,便進入工作鬥進行舉。
2012年3月9日,在濟南市區二環東路與二環南路交界處附近,一輛高空作業車在高速行駛,駕駛員因對傾斜的大樹限高通過估計不足,未減速情況下,致使駕駛的高空作業車撞。
2005年9月,新華社記者王某借用一輛12m折臂式高空作業車進行高空拍攝,在隨同一名專業操作人員共同登上高空車完成一組拍攝工作後,需要補拍幾張,補拍時,操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