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工傷不需要劃分責任,推定職工無責任。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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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工傷不需要劃分責任,推定職工無責任。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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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2如果是勞動關係,屬於工亡,如果不是,屬於雇工人身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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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死不救”鏟車司機被刑拘,是否涉嫌間接故意殺人?
答案1不管是誰的責任,這個鏟車司機的做法真的讓人無法理解。這起事故之所以有這麽大的反響,就在於鏟車司機先打電話報警不救人,錯失救人良機。至於能不能救出卡在轎車內的人員,轎車內人員是否當場死亡當時還不確定,但是當時的情況下我相信哪怕還有一丁點良知人都會選擇先救人。至於司機會不會被判間接性過失殺人,我國刑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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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不管是誰的責任,這個鏟車司機的做法真的讓人無法理解。這起事故之所以有這麽大的反響,就在於鏟車司機先打電話報警不救人,錯失救人良機。至於能不能救出卡在轎車內的人員,轎車內人員是否當場死亡當時還不確定,但是當時的情況下我相信哪怕還有一丁點良知人都會選擇先救人。至於司機會不會被判間接性過失殺人,我國刑法中並沒有針對於見死不救相對應的罪名。在我國刑法理論中,犯罪形式分為作為犯罪和不作為犯罪。作為犯罪指的是需要罪犯自己去實施的,比如盜竊.搶劫。不作為犯罪是指行為人負有法定義務而拒絕履行,情節嚴重或情節惡劣的行為,比如遺棄罪.玩忽職守罪。針對本案而言,鏟車司機需要救人,是法律規定的特殊義務,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當先搶救受傷人員再報警。針對本案來說,鏟車司機隻顧打電話報警,在有條件救人的情況下而不救人!已經構成不作為犯罪,也就是過失至人死亡罪。很多人說,造成這個結果是鏟車司機不懂法造成的,本人倒是認為這個結果是因為鏟車司機沒有做人最基本的良知造成的!世界上沒有任何東西能比生命珍貴,就為了怕擔責任就能眼睜睜的看著兩條生命流失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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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2這是個徹頭徹尾的極度自私自利的無賴,這種人該槍斃。他的想法,你追我的尾,你是全責,我無責,我為什麽挪車,對人的生命卻是完全漠視,大路這種無知無德無人性的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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