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
专利增幅加大,企业重视程度参差不齐
2008年,在国内市场需求增加,拖拉机行业快速发展,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的情况下,不少拖拉机企业为努力提高竞争能力,规避知识产权纠纷,力求在激烈的
市场竞争中取胜,纷纷开展了专利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从而取得了良好成效,使得国内企业的拖拉机
专利数量连续两年超过了国外企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网提供的
数据,截至2008年12月底,在“拖拉机”词条下显示的2008年1~12月我国已授权各类专利共259项(含已公告的发明专利),其中国外企业在我国授权或公告的专利有19项,占总量的7.3%;国内职务发明授权或公告的专利94项,占总量的36.3%;国内非职务发明授权或公告的
专利146项,占总量的56.4%。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专利类型分为三种: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授权或公告的拖拉机词条的专利中,发明专利有39项,占15.0%;实用新型专利169项,占65.3%;外观设计专利51项,占19.7%。在这些
专利项目中,涉及拖拉机整机的有50项,涉及与拖拉机配套机具的有26项,涉及拖拉机配套零部件及实验设备的为183项。
从2006~2008年拖拉机词条各类专利授权或公告情况看,2008年拖拉机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数量较之2006年有较大幅度上升,但在发明专利增加的同时,其
专利总量却比2007年有所减少(见下表)。
众所周知,创新是企业发展不竭的动力,只有自主创新,才可打造民族
品牌,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行业发展来看,近年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已经成为衡量一个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
市场竞争实力的重要标志。加强企业专利制度建设,大力提高
专利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对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有利于优化国内拖拉机产品的结构。
分析2008年拖拉机行业的
专利授权及公告状况,具体表现出以下六大特征:
一是专利授权与公告量快速增长。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网提供的信息,2004~2007年间,每年授权与公告的拖拉机词条的各类
专利总量同比上年增速较快,尤其2007年增量较大,使得2008年与2007年相比总量增长有所下降完全是一种正常现象。
二是国外在华
专利申请与授权量增长幅度较大。随着我国
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国外接轨水到渠成。2006年就有以日本洋马农机株式会社为主的日本和瑞典的企业和个人在我国申请的16项拖拉机专利得以授权或公告。2007年,日本洋马、久保田等公司在我国申请的拖拉机词条
专利授权或公告总量为25项。
2008年,日本洋马、久保田、韩国工业株式会社、意大利凯斯纽荷兰及美国雅富顿公司在我国申请的拖拉机词条
专利授权或公告总量为19项,稍低于2007年,但却高于2006年以前的年份。
三是继2007年已授权或公告的拖拉机发明专利数量,国内首次超过国外。在2008年已授权或公告的拖拉机发明
专利中,国内职务和非职务发明以微弱多数超过国外。说明我国拖拉机行业在自主创新中和国外竞争仍需加大力量。
四是发明专利增幅加大。2008年已授权或公告的拖拉机专利类型结构虽然偏多于专利性较弱的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但发明专利所占总量的比例由2007年的7.3%上升为2008年的15.0%;实用新型专利由2007年的60.4%上升为2008年的65.3%;外观设计专利则为2007年的31.4%下降为2008年的19.7%。国内职务和个人非职务发明的拖拉机词条专利中大部分专利项目为小四轮拖拉机和手扶拖拉机。在企业职务发明的拖拉机词条专利项目中,则大部分为大中型拖拉机。在所有的拖拉机词条
专利中尤其以配套零部件所占比例最大,占70.7%;涉及与拖拉机配套机具的占10.0%;涉及整机及实验设施的占19.3%。
五是专利申请人结构偏多于非职务发明。国内拖拉机专利申请人职务发明(单位)与非职务发明(个人)的申请量之比为1:1.5,职务发明明显偏少,这种结构多年来没有明显改变。这与近年来拖拉机行业的快速发展很不相称。但从另一方面讲,非职务发明的大量增加,也说明了民间发明创造的活跃和全社会专利保护意识的提升。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非职务发明专利中,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的专利是以其法人或其他负责人的名义申报的,这种情况利弊共存,有利的是可以利用国家对非职务发明专利费用的减缓政策能节省部分专利费用(职务发明专利费用减缓幅度要低于非职务发明专利)。有弊的是一旦专利权人发生人事或其他变动,招致
专利权归属纠纷不可避免。
六是专利申请重视程度仍然参差不齐。纵观近几年拖拉机行业职务与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与授权情况,有一个明显的规律表现为专利申请层面分布不均匀。无论是规模大或小的国有企业或其它体制的企业以及个人,专利获取量多者则连年增多,少者则始终处于弱势,需要指出的是,有些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的合资企业,近几年专利却很少;还有不少国内企业甚至没有申请过专利。而不少小型拖拉机企业及个人却拥有不少专利,这就出现了个人与中小企业作为原告向一些知名度很高的大中型拖拉机企业主张
专利权的现象,使得这些大中型企业处于被动的局面。最近,国家及地方政府采取各种优惠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而评选高新
技术企业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使得一些企业不得不高价购买
专利来作为申报高新企业的筹码,从而在
市场竞争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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