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江苏将投资4000亿元进行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江苏省环境保护的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削减11.9%、12.9%、14.8%和17.5%,地表水劣V类水质的比例不超过15%、好于III类水质的比例不低于50%,市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100%、95%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比例不低于80%,林木覆盖率不低于22%。
“十二五”期间,江苏将重点抓好6项环保工作任务,包括深入开展污染减排,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大力实施综合整治,改变农村环境面貌;全面推进生态建设,逐步恢复生态功能;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围绕实现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规划》安排了“减排工程、碧水工程、蓝天工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村环保工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以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等7大类工程项目,预计投资4000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