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由发改委主导的《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初稿中,城镇化对经济增长的预期,是将在未来十年拉动40万亿投资。
“城镇化将是中国经济继续发展的一大增长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说,目前城镇常住人口中仍有近20个百分点的非城市人口,“这部分人如果成为市民,消费将会增长30%左右。”
当新型城镇化成为社会各界寄望于拉动未来几十年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基调时,关于城镇化如何破局的争论此起彼伏。
3月27日,国务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今年政府重点工作的部门分工。会议指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抓紧制定城镇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这也预示着,新型城镇化已进入了实际推进过程中。
新型城镇化拉动40万亿投资
从2012年开始,李克强总理就在各种场合谈到中央推进城镇化工作的决心,引发了各界的讨论和探索。城镇化亦成为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热议的话题,多份议案提案以此为题,新一届政协首场提案办理协商会也是讨论如何推进城镇化工作。
城镇化对中国经济的拉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使中国的投资始终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即使在外围市场疲软的背景下,中国经济也不至于出现硬着陆的风险;二是数以亿计的农民进城之后,为中国经济提供了新的消费增长点。
过去10年来,我国城镇化的进程突飞猛进,从2000到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从4.6亿增加到6.9亿,城镇人口总数超过了农村人口,城镇化率从36%快速上升到51%。城镇化率超过50%之后,意味着我国的城镇化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城镇化的关键两大块是土地和户籍。”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任常青接受媒体采访时分析,在保证耕地红线的要求下,农村土地流转的一部分是农业用地,更多是农村建设用地。而这方面最大的问题是征地制度需要完善。
新型城镇化将启幕农村新一轮改革,土地流转乃大势所趋。为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用地“瓶颈”,土地配置市场化、农村土地资本化,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为实现统筹城乡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征地补偿被置于首位。”北京大学著名法学专家姜明安认为,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将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制定和农村的土地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农村土地流转进入改革试点
实际上,土地流转试点、打破城乡户籍藩篱、实施“城市群”战略成为目前专家较为认可的城镇化大方向。从3月份开始,广州、海南、重庆三个城市便已在农村土地流转试点上,尝试新的道路。
3月11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明确提出,完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土地处置、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衔接等方面的具体配套政策,建立转户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允许转户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市场流转方式出让承包地、房屋、合规面积的宅基地并获得财产收益。
3月19日,央视报道重庆市发改委3月19日发布了《2013年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报告》,计划今年在永川、渝北等地开展农房交易试点,优先把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和转户居民退出房屋纳入试点范围。对于此次重庆试点内容,多名业内专家分析认为,这在现行土地法框架下是一大突破,意义非常重大,但同时也面临来自法律、体制等方面的挑战,短期内实现的可能性不大。
与此同时,海南目前也在试点农村集体土地参与旅游开发,但严格禁止商品性房地产项目建设,业内认为海南正在试点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不会影响到房价。
然而,要真正实现农民承包地、房屋、宅基地的流转,目前尚有不少工作要做。首先需要完成承包地、房屋及宅基地的确权发证;同时还受到土地法规的相关约束,以及数量庞大的小产权如何处置等问题。破解城镇化发展路径的农村土地流转,仍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