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的华明新市镇是本市较早进行城镇化建设的区域之一,在这里大量转型以后的农民从事着运输、土方工程、机械工程、建筑等几个重点行业,并成为华明地区个人经济特色产业。陈先生是华明镇的居民之一,受朋友的影响,他也打算做经营土方工程生意。然而,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动辄就要几十万元,吨位大一些的甚至要上百万元,资金问题一时难住了陈先生。
在和朋友聊天的过程中,陈先生听朋友介绍曾经通过天津农商银行个人工程机械贷款购买过大型工程机械。于是,陈先生找到了银行的客户经理,询问是否能够申请个人工程机械贷款。在客户经理的帮助下,陈先生以“工程机械抵押+经销商、制造商全额回购+一定比例保证金”的复合担保模式办理了贷款,并在天津农商银行指定的工程机械制造商处拿到了大型机械设备。现在陈先生的工程队已经承揽了当地的一些工程,事业正式起步了。“天津农商银行帮助我实现了创业的梦想,有了他们的帮助,相信我的事业会蒸蒸日上。”陈先生说。
陈先生办理的个人工程机械贷款是指天津农商银行向申请购买工程车辆或机械设备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该贷款业务所能购买的工程机械原则上仅限于该行与工程机械制造商签订的“总对总”协议项下的由工程机械制造商直接销售或指定经销商销售的工程车辆和机械设备。“总对总”协议是指该行分别与工程机械制造商、特约经销商签订合作协议。该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工程机械设备购买净价的70%(含),单一自然人(或家庭)贷款总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