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晚,中联重科发布公告称,与东风汽车公司(下简称“东风公司”)签订框架销售协议及框架采购协议,订立关连交易上限。
东风公司持有中联重科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车桥有限公司11.14%股权。中联重科向东风公司及其子公司东风集团(00489.HK)持续供应车桥,并不时自东风集团才购原材料钢弹簧。公告中称,签订的框架销售协议及框架采购协议,订立了2013年度至2015年度的关连交易上限,并授权董事长代表本公司订立、签署或修改框架销售协议及框架采购协议。
同时发出的中联重科H股公告中称,截至2010年、2011年及2012年12月31日止3年度各年,中联重科对东风集团的销售总额分别约为人民币6.27亿元、人民币6.91亿元及人民币5.10亿元(不含增值税)。预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对东风集团的销售总额约为人民币5.4亿元。框架协议中,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估计年度上限预期為人民币6.5亿元(不含增值税);预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估计年度上限為人民币7.8亿元(不含增值税)。预计基於对中国国内汽车市场的预计需求及中联重科日后的扩充计划,董事估计未来数年对东风集团的销售会因东风集团业务预期逐步增长而逐渐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