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金华至台州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红外轴温探测设备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EEBW2020-067TP)
本项目新建金华至台州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以铁总鉴函 [2016]183号 批准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金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国铁路总公司、浙江省政府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 50%,其中浙江省政府出资 85%,铁路总公司出资 15% ,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金台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部。本项目红外轴温探测设备由于工期紧张,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1项目概况:
金台铁路位于浙江省中东部的金华、丽水、台州地区。线路自金华地区金丽温铁路永康南站引出,向东经丽水市缙云县所辖的壶镇、金华市所辖的磐安、台州市所辖的仙居、临海和台州城区,接入甬台温铁路台州站。
金华至台州铁路(以下简称金台线)起自金丽温铁路永康南站中心DK0+000(=金丽温DK48+300),至甬台温铁路台州站中心DK150+452.57(=甬台温铁路K466+373.52),线路长148.49km;枫山货运线起点FD2K0+375.492(=既有金温铁路K40+975.492),至永康南DgK11+119.476(=永康南疏解线SDK0+900),线路长13.51km;台州南货运线起点台州站中心LDK0+000(=DK150+452.57),至台州南站中心LDgK15+934.67(=甬台温铁路K482+270.12),线路长15.94km。疏解线工程线路起自枫山货运线设计终点SDK0+900(=FDgK11+119.48),至正线永康东站中心SDK6+949.18(=DK6+850),线路长6.05km。头门港铁路支线线路起自金台正线临海东站中心TDK0+364.855(=DK142+215),至头门新区TDK44+315.89,线路长42.13km(头门新区TDK44+315.89至头门港TDK53+600段9.28km,待填海完成了实施)。以上线路总合计总长为226.12km。设武义东、永康南、永康东、白沙川、壶镇、磐安、仁川、横溪、白塔、田市、仙居、下各、括苍、临海南、临海东、台州、台州南、章安、杜桥、头门新区20站,其中永康南、台州、台州南为既有线扩建改建车站。
项目建设规模永康南站至台州站,线路长148.49公里;台州至台州南货运线15.94公里;头门港铁路支线临海东至头门新区站,线路长42.42公里;永康、台州地区相关工程。项目概算总额160.6495亿元,其中静态投资148.6336亿元,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计划于2019年建成。
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Ⅰ级。
(2)正线数目:单线,预留双线条件。
(3)路段旅客列车设计速度:160km/h。
(4)最小曲线半径:一般2000m,困难1600m。
(5)限制坡度:8‰。
(6)牵引种类:电力。
(7)机车类型:HXD系列。
(8)牵引质量:4000t。
(9)到发线有效长:850m。
(10)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
(1)铁路等级:Ⅰ级。
(2)正线数目:单线。
(3)列车设计速度:120km/h。
(4)最小曲线半径:一般2000m,困难1600m。
(5)限制坡度:8‰。
(6)牵引种类:电力。
(7)机车类型:HXD系列。
(8)牵引质量:4000t。
(9)到发线有效长:850m。
(10)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
2.2.开工竣工时间:
(1)计划工期:本标段计划工期为:761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根据金台公司最新施工组织安排,计划竣工日期调整为2020年12月31日。
2.2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金华至台州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红外轴温探测设备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采购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采购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2017至2019年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采购物资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以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家行政部门通报为准),企业目前不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暂停投标期;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谈判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8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9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谈判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1.10需外购部分应符合有关认证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0:2008证书、检验报告及相关的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CRCC证书、入网证等)。
3.2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金华至台州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红外轴温探测设备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谈判条件。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谈判人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09月22日至2020年09月25日,每日08:30时至17: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09月25日17: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购买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word版及汇款凭证扫描版发送至邮箱wmgstj@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帐 号:1200 1660 4650 5000 032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铁路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
注:购买过公开招标和一次公开谈判文件附件1中相关包件的投标人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及保证金,但仍需按照4.1项规定报名确认。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发布。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09月29日0 8 时 30 分至09 时 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29日09时30 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10室。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29日上午09:30前;同时,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启谈判响应文件前现场递交纸制版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应一致。
5.3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的按未响应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采购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金台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部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市府大道东段2号景和商务酒店13层
邮 编:318000
联 系 人:张均宇、王宁
联系电话:18304740186 15633089596
电子邮箱:eebjtw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华龙道与新兆路交口如家酒店对面(天津站后广场)
邮 编:300000
联 系 人:王新、崔洪泉
电 话:15822295225
电子邮件:wmgstj@163.com
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金华至台州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红外轴温探测设备二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金台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部
2020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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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