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化运管公司呼和公司包头维管段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20-115
本谈判项目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项目业主为中铁电气化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呼和公司包头运营维管段,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呼和公司包头运营维管段。本项目工务专业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采购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1项目概况:根据2020年年度设备需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关于下达运管公司2020年设备购置及大修计划的通知》(电运企【2020】88号)文件通知设备审批计划,需采购下列物资。
2.1.2竞争性谈判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呼和公司包头运营维管段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中铁电化运管公司呼和公司包头维管段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采购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铁路产品认证(CRCC)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7至2018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及铁路局处级以上单位近三年因质量问题通报的供应商。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化运管公司呼和公司包头维管段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3.5电线电缆包件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范围内。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10月30日16:00时前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件、可编辑的word版和汇款单发送至邮箱eebkzzb02@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并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响应。招标代理单位收到汇款信息并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 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4.4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eeb.cn/)发布。
5.1请各投标人于2020年11月18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分项报价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未按规定时间成功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本次评标将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要求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一致(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处须齐全)。
5.2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同时,请各供应商于开标当日(2020年11月18日)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寄出,5日内寄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火车东站东500米,接触网监测基地,联系人:张延,联系电话:0471-2247832),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一致。
5.3各投标人应按时上传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公司包头运营维管段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火车东站东500米,接触网监测基地
邮 编:010000
联 系 人:张延
联系电话:0471-2247832
传真:0471-2247832
电子邮箱:38950835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
邮 编:100036
联系人:梁聪敏
电 话:010-63979686
电子邮件:eebkzzb02@126.com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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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