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就凤翔路口(甘陕界)至永寿高速公路、永寿至咸阳高速公路的路面沥青材料采购,在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
三、招标范围:
1、凤翔路口(甘陕界)至永寿高速公路
本次沥青材料采购共1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起讫点桩号 路线长度 供货品种及估计数量 预计供货期(月)
LQ-1 S1k39+900~S4k137+899.15 98.732 KM A-70#道路石油沥青15500吨 4
2、永寿至咸阳高速公路
本次沥青材料采购共3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起讫点桩号 路线长度 供货品种及估计数量 预计供货期(月)
LQ-1 K137+652.18~K203+366 65.43 KM A-70#道路石油沥青13600吨 4
LQ-2 K137+652.18~K203+366 65.43 KM A-90#道路石油沥青17500吨 4
LQ-3 K137+652.18~K203+366 65.43 KM A-90#道路石油沥青17500吨 4
四、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沥青材料生产经营或经营资格,并具有一定的沥青材料供货经历和经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五、其他规定
1、一个投标人申请资格时在同一个项目中可同时申请2个标段(但只能中1个标)。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一个申请人,仅能对本招标项目委托一个唯一合法的代理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六、凡有兴趣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身份证于2006年10月22日至2006年10月26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到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招标人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4日17:00。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递交至西安市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招标人处,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八、招标人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号 邮政编码:710075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029-35610311
传 真:029-356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