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徐采中招2008-007
二、项目名称:徐汇区市容管理局轮式装载机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轮式装载机 5台
(具体技术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交货地点:徐汇区市容管理局指定徐汇区内地点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采购范围:包括上述设备在内的设备供货、运输、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及保修等。
三、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2、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或是具有销售轮式装载机的资质并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如果制造厂家自己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制造厂家自己不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可授权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shzfcg.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8年4月18日-5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上海市徐汇区南丹东路56号三楼(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符合上述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可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08年4月23日上午10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
七、招标方将于2008年 4月23日下午2点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地址:南丹东路56号三楼会议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5月8日(周四)上午10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地点:上海市南丹东路56号三楼会议室(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2008年5月8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整于上海市南丹东路56号三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采购由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向投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集中采购机构: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南丹东路56号3楼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200030
电 话:34164530*3109
传 真:34164530*3105
联 系 人: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