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
镇江市沿江开发高等级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 | ||
2、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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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代理单位 |
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4、建设地点 |
镇江市丹徒区、润州区 | ||
5、专业 |
路面工程 | 招标种类 | 项目施工 |
数量规模 |
11 | 单位 | km |
投资总额 |
7000万元 | 投资币别 | 人民币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起点为便民河(句容下蜀镇与丹徒高资镇分界处),桩号K5+600,终点为戴家门平交口处,桩号K16+568。路线全长10.968km,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其中丹徒区境内桩号为K5+600~K14+630,长9.030km 路基宽32m,润州区境内桩号为K14+630~K16+568,长1.938km,路基宽45m,本次路面工程施工招标设一个合同段,合同段号为YJLM1合同段,工程内容主要包括36cm水稳碎石基层、沥青透层及下封层、8cmAC-25沥青砼下面层和4cmSMA-13沥青砼上面层等。预计工期: 润州区段:2008年6月30日~2008年10月31日,丹徒区段:2008年8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08-6-30 | 计划竣工时间 | 2008-12-31 |
联系人 | 孙国芳、蔡玉菁、张飞雪 | 联系电话 | 0511-85363600、025-57910072-116 |
传真 | 0511-84515100、025-84651110 | ||
1、报名开始时间 | 2008-4-28 | 报名截止时间 | 2008-5-6 |
上午工作时间 |
09:00 至 11:00 | ||
下午工作时间 |
14:00 至 16:00 | ||
节假日 |
休息 | ||
2、报名地点 | 见其它说明 | ||
3、报名条件 | |||
(1) 企业资质、资信 | 国内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施工资质,必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1.项目经理(含备选):一级建造师资质(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必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项目技术负责人(含备选):路桥或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质检工程师:具有试验资格证书; 4.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3) 质量、业绩信誉 | 企业近三年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已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履约及信誉情况良好,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不得连续三年亏损。 | ||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 |||
(5)需携带的材料 | 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 ||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根据报名情况决定采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如果报名家数在8家以上采用资格预审,报名家数在8家以下(含8家)采用资格后审。 3、各投标申请人可采用下列二种报名方式的任一种:(1)投标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28日至5月6日在网上下载报名表报名,报名表由各投标申请人从网上左侧资料下载栏中的“资审资料”中下载,填完报名表传真至招标代理单位后致电025-57910075-100确认招标代理单位收到报名表,否则因招标代理没有收到传真,而无法确认报名,招标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2)投标申请人也可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具体时间为:2008年4月28日至5月6日上午9:00 -11:00 ,下午14:00-16:00;现场报名地点:镇江市官塘桥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或南京市洪武路福鑫国际大厦10楼1001房间(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 4、如投标申请人已经办理“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管理卡”,则直接可以在江苏省交通厅招标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中报名,程序如下:打开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管理系统”,经登陆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如需招标人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在5月6日上午9:00-12:00这一时段进行电话确认(025-57910075-116),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5、各投标申请人应当在江苏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招标投标信用档案。信用档案由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联系电话:025-52853032,办理地点:南京市升州路16号,联系人:王工、袁工。信息卡中主要信息需要更新,或主要信息不能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或未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更新信息卡中资料或建立信用档案。如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主要信息未更新或仍未建立信用档案,招标人将会把投标人递交的主要信息证明材料原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待评标结束后退还。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规定有可能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6、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招标人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