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水电工程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WJSD2ZD2008-007
2.项目名称:随车汽车起重机
3.招标内容及数量: 随车汽车起重机 5辆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对以上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交付
5.交货地点:青海格尔木至西藏拉萨约1000Km送变电线路沿线
6.合格的投标人和招标文件
a)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b)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c)投标人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
D)投标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产品制造许可证或厂家产品销售授权书(必须提供)。
符合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可在2008年7月30日至2008年8月3日每天9:00至12:00,14:30至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招标人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招标人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招标人。
7.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投标总价1 %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08年8月18日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8.开标时间:2008年8月18日
9.开标地点:江西南昌市井岗山大道445号
10.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是否参加投标。
12.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南昌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南昌进行仲裁。
13.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人查询:
江西南昌市井岗山大道445号 电话:0791-8552361、8552362 传真:0791-8552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