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招标中心(以下称招标中心)受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自卸车和推土机设备及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0656-0841C3100413
2、项目名称及数量:车辆
包1:8*4自卸车 3辆
包2:推土机 1辆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产品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应当具有车辆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在近三年内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没有行贿或者偷税漏税等欺诈行为。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中心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08年8月19日起至2008年9月1日(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在政府采购大厅和招标中心发售。
6、凡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08年 9月1日下午5点前与招标中心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提出)。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8年9月8日上午10:00。逾期收到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青岛市福州北路1号政府采购大厅二楼会议室
9、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于青岛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
10、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不低于投标总价格1%的投标保证金;没有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向招标中心交纳中标金额1%的中标服务费。
政府采购大厅地址:青岛市福州北路1号
电话:85855019
招标中心地址:青岛市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层
联系人:于松岗
电话:0532-85016233、13863990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