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大丰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盐城港大丰港区二期工程设备第一包进行国内公开重新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本包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设备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得对其中部分设备或服务拆分投标。
一. 招标编号:TC08RE51-1
二. 项目招标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港大丰港区二期工程
2.工程地址:江苏省大丰港区中央大道1号
三. 招标内容及投标人的报名条件:
第一包 电动轮胎起重机
报名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应具有设计、制造上述所要求的轮胎起重机的资格和能力;
3. 两年内中标过4个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
4. 投标人必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企业应具备设备制造商的唯一有效授权(投标人属制造商除外);
6. 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要求的内容,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各证书、合同的复印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再重复购买招标文件,开标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四.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8年 10 月 28 日至2008年 11月 17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9:00至16:00(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五. 投标和投标截止时间:
2008年11月17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接受投标。2008年11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 开标时间:定于2008年11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 投标、开标地点:江苏省大丰市(准确地点另行通知)
八. 开标一览表正本及其他投标声明(如有)应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时单独递交。
九. 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投标时单独递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北京8128信箱)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陈学方 李汝祥
电 话:62108203,62108170
传 真:62112062
E-mail:xiangmuzhaobiao @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帐户:0200049619200362296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