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抚顺旺清门(辽吉界)至南杂木高速
公路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
交通厅,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和自筹,招标人为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抚顺旺清门(辽吉界)至南杂木高速
公路项目路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东北区域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省高速
公路规划内的重要省际通道之一。路线全长94.411公里,双向四车道,本次招标范围为路基工程(含路基土石方、桥涵、隧道及排水防护工程等),共划分10个合同段:
合同段 起点 终点 长度(km) 合同段类别
1 K61+280.21 K72+500 11.22 第一类
2 K72+500 K82+400 9.90 第一类
3 K82+400 K90+750 8.35 第一类
4 K90+750 K98+605.005 7.86 第一类
5 K98+200 K106+000 7.80 第一类
6 K106+000 K120+000 14.00 第二类
7 K120+000 K126+700 6.70 第一类
8 K126+700 K133+000 6.30 第一类
9 K133+000 K142+000 9.00 第二类
10 K142+000 K155+283.319 13.283 第二类
合计94.411km
计划工期第一类合同段24个月,第二类合同段16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第1、2、3、4、5、7、8合同段为第一类,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第6、9、10合同段为第二类,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相应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2009年2月16日至2009年2月20日每日9:00时~ 11:00时和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到辽宁省高等级
公路建设局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交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2 每个申请人只需购买1份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5日11:00时(北京时间),申请人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辽宁省高等级
公路建设局。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等级
公路建设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
邮 编:110003
联 系人:崔女士 李先生
电 话:(024)83211963 83211960
传 真:(024)8321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