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街、海防街、富海街道路工程己由锦州经济
技术开发区经管局锦开
招标核【2009】7号、13号、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锦州经济
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公司,建设资金为开行贷款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锦州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
2.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5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09年8月22日,计划工期:100日历日。
2.3本次招标内容为锦州经济
技术开发区海洋街、海防街、富海街道路、排水及照明工程
施工,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工程概况:
第一标段:海洋街道路工程;
第二标段:海防街道路工程;
第三标段:富海街道路工程;
注:详细内容见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二年类似工程
施工业绩,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或
公路工程专业且具备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建造师,外埠企业还应
在建设地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和入境手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4月10日至2009年4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锦州经济
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公司二楼会议室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员或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800元/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5月4日13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经济
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公司
地址:锦州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兴海路1号
联系人:钟胜民
电话:0416-3580023;358894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邮编:100013
联系人:刘子龙
电话:010-64204420,010-64291720转205
传真:010-64204400
电子邮件:yuandongzhaobiao@yahoo.com.cn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东直门支行
账号:404720000181910003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