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
招标项目已由山东省交通厅鲁交规划〔2009〕49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省交通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山东省
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业主代表为烟台市
公路管理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包括全液压
汽车起重机、多功能除雪车、除雪铲、洒水车、绿篱修剪车、绿篱修剪机、打草机、红外线加热板、路面清扫车、移动式标志车、移动式场地照明车等设备机械供货及相关服务,相关服务包括设备的组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2.2本项目共分7个包:
包1:全液压汽车起重机1台;
包2:多功能除雪车4台、除雪铲5台;
包3:洒水车2台;
包4:绿篱修剪车1台、绿篱修剪机10台、打草机10台;
包5:红外线加热板2台;
包6:移动式标志车3台、移动式场地照明车2台;
包7:路面清扫车2台。
2.3交货地点:烟台市(具体地点为招标人指定位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地法人资格,根据商业法规运营的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代理机构(经销代理机构须取得生产企业的产品代理证明),并具备优质的售后服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8月17日至2009年8月21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到烟台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96号)1408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者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生产企业的代理证书或授权书复印件(如为经销代理机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包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9月9日上午9:30,地点为烟台市
公路管理局附楼四楼会议室(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9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业主代表:烟台市
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连承福
电话:0535-6295022
招标代理机构:烟台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96号
邮编:264001
联系人:林超
电话:0535-6295048
传真:0535-6295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