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人民政府
拟建的莆田市涵江区大庄线X221大洋瑶山至院埔路段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
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莆田市涵江区大庄线X221大洋瑶山至院埔路段改造工程
工程规模:路线全长6.5公里,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
工程性质:
交通基础设施(
公路、桥梁)
技术标准:
公路三级、四级
标准 招标范围:以
施工图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见工程量清单说明) 投资概算:约988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
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联合体投标按规定)。建造师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且目前无
在建工程项目。详见后审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900元,售后不退。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9.4万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9年9月14日至2009年9月1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0、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13959523909 联系电话:13720854702/13950777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