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经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09]27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投资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贵州省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为全立交、全控制出入的四车道高速公路。项目起点为惠水县紫油寨,接拟建的都匀至惠水高速公路和贵阳至罗甸高速公路,经过大龙、威远、长顺、摆所、板当、紫云、乐纪、坝草、贞丰、龙场、巴铃、止于兴仁县。采用v=80km/h的设计速度,路基宽度21.5米。全线路段总长203.9km。土建工程计划工期 30 个月。
本次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共分20个合同段,工作内容包括路基、桥涵、排水与防护、隧道、交叉工程等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段划分和各合同段资质要求如下:
合同段号 |
起点桩号 |
终点桩号 |
公路等级 |
里程长度(km) |
资质要求 |
1 |
K0+500 |
K15+000 |
高速公路 |
14.934 |
|
2 |
K15+000 |
K25+000 |
高速公路 |
10.178 |
|
3 |
K25+000 |
YK34+490 |
高速公路 |
9.489 |
|
4 |
YK34+490 |
K46+900 |
高速公路 |
11.515 |
|
5 |
K46+900 |
A3YK54+600 |
高速公路 |
8.661 |
|
6 |
A3YK54+600 |
A3YK62+603 |
高速公路 |
8.001 |
|
7 |
K64+730 |
K80+000 |
高速公路 |
15.117 |
|
8 |
K80+000 |
B3K91+070 |
高速公路 |
11.070 |
|
9 |
B4K90+503 |
B4K97+440 |
高速公路 |
6.937 |
|
10 |
B4K97+440 |
K105+100 |
高速公路 |
9.016 |
|
11 |
K105+100 |
K114+270 |
高速公路 |
9.170 |
|
12 |
K114+270 |
K121+200 |
高速公路 |
6.930 |
|
13 |
K121+200 |
B6K126+300 |
高速公路 |
6.140 |
|
14 |
B6K126+300 |
B6K131+940 |
高速公路 |
4.600 |
|
15 |
K133+741 |
K137+950 |
高速公路 |
4.209 |
|
16 |
K137+950 |
K144+500 |
高速公路 |
6.550 |
|
17 |
K144+500 |
C2K155+300 |
高速公路 |
10.800 |
|
18 |
C2K155+300 |
K168+000 |
高速公路 |
12.758 |
|
19 |
K168+000 |
K189+000 |
高速公路 |
20.997 |
|
20 |
K189+000 |
K203+003.916 |
高速公路 |
14.020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上表要求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第 2、9、14合同段还应同时具有桥梁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最近5年(2004~至今)累计完成过3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
3.3 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中的AA级和A级企业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0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只允许中3个标;信用等级评价B级或者未进行评价的企业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2个标;信用等级评价C级企业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最多允许中1个标。允许购买的资格预审文件数量限制即为允许通过资格预审数量限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4. 资格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保证金
申请人必须为每个合同段提交30万元的资格预审保证金(现金保证金)。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等,均应真实可靠。若招标人在评审过程中或在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已经通过的申请人则取消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并没收资格预审保证金,同时将其作假行为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资格预审保证金应从申请人的基本帐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可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本单位副总经理作为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原件核对)、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于2009年11月11日至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申请一个合同段,购买一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参考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2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考虑,并原封退回。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经济导报、贵州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和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www.gedc.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66号
联系人:
传 真: 0851-6506025 邮 编:550004
银行帐户名称: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开户银行:贵阳市建设银行黔灵支行
帐 号: 52001413736052502690
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