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受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钢铁厂项目炼钢连铸工程的下列设备采购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范围:履带式液压
挖掘机4台,其中1台配液压锤。
履带式液压挖掘机斗容1.2m,发动机功率大于125千瓦。
液压锤:钎杆直径150mm,工作压力140-180kg/m。
交货期:报出最短交货期
有关技术及规格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书”。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3.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9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9:30之前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6:00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北京)购买招标文件,以取得投标资格。本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若邮寄(特快专递),每套标书另加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汇款,汇款底单上必须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包号(标段号),并将电汇底单和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见公告附件)一并传真至010-62688250。
开户人名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人民币帐号: 8024 1933 4608 091001
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9年12月10日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指挥中心105会议室。
5.兹定于2009年12月10日9:30(北京时间),在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指挥中心105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法人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参加开标仪式。投标金额小于100万且到河北曹妃甸有困难的投标人,可不出席开标仪式,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通过快递在截标时间前一天提交至中钢招标公司京唐项目办公室。快递封面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否则将无法依据所投标的包号来确定其开标时间。
6.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09年12月8日9:30前与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询问须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北京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公司本部)邮编:100080
河北省唐海县新城大街西段263号唐山国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15室(京唐项目办公室)邮编:063200
联 系 人: 李洋、汤宁轩
电 话: 010-62688226(购买标书),0315-8728581(京唐项目办公室)
传 真: 010-62688250(购买标书),0315-8728580(京唐项目办公室)
邮 箱: tangnx@sinosteel.com,luyb@sinoste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