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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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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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代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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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地点 |
宿迁市 | ||
5、专业 |
桥梁 | 招标种类 | 项目监理 |
数量规模 |
328 | 单位 | m |
投资总额 |
40万元 | 投资币别 | 人民币 |
招标内容 |
A合同段为S121线K219+230处潼河桥和K219+860处龙河桥危桥改造工程。其中潼河桥危桥改造工程内容为拆除老桥后新建3*35米组合箱梁桥,桥梁全长111m,桥面净宽11m+2*0.5m(防撞墙),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龙河桥危桥改造工程内容为老桥拆除后新建钢桁架桥,跨径组合为2*25m+66m+2*25m,桥梁全长173m,桥面净宽11m+2*0.5m(防撞墙),主桥采用钢桁架,引桥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B合同段为S324线K197+390处九支渠桥危桥改造工程。其实施内容为拆除重建,新建桥梁全长44.04m,桥面净宽净23.5m+2*0.5m(防撞墙),上部结构采用3*13m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桥,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本次对以上两个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工期为2010年2月10日至2010年9月10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0-2-10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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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华 蔡大雷 | 联系电话 | 0527-84355184 |
传真 | 0527-843550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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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开始时间 | 2010-1-14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0-1-20 |
上午工作时间 |
08:30 至 11:30 | ||
下午工作时间 |
14:00 至 17:30 | ||
节假日 |
休息 | ||
2、报名地点 | 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 | ||
3、报名条件 | |||
(1) 企业资质、资信 | 1、企业资质 参加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有钢桁架桥监理经验的单位优先。 | ||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2、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监理组长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注册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公路专业),担任过驻地监理组长(或副组长)。 | ||
(3) 质量、业绩信誉 | 3、业绩信誉 近3年来,企业较好地承担过同等或以上规模的同类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C级及以上。 | ||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 |||
(5)需携带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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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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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14日至20日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月20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谢绝投标申请人来人联系,也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 3.报名程序: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投标申请人如果未在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建立,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建立信用档案事宜请咨询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袁晓玲、王景,联系电话:025-52853032; (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5)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进入系统,以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帐户登录,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合同段,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于1月14日至1月20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 五、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于2010年1月21日上午组织考察现场和开标前会议,集合时间:2010年1月21日8:40,集合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交通局院内。现场考察完毕即召开标前会议。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投标会议地点在宿迁市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市人防办裙楼),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0年2月3日8:50,截至时间为2010年2月3日9:00。开标时间为2010年2月3日9:00。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贰万元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投标文件接收人,逾期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保证金由宿迁市招管办代收、代管和代退。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2.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或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之前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咨询电话:0527-84338700)审核备案单位基本账户。以未经审核备案的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 3.投标单位必须采用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账号:15200188000049808,开户行:江苏银行宿迁分行营业部),然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4.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仅以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为准,其它票据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本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宿迁市招管办财务室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为准开具财务收据。因此,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提前办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建议投标人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帐并及时开好收据。 5.投标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及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以下方式退还: (1)投标保证金经招管办现场监督人员审验通过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统一将收据原件收集留存,以便统一办理退付手续。 (2)不能提交收据原件的,可提交收据复印件并同时提交本单位开具的“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退付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 (3)不能提交收据导致保证金无法退付的,责任自负,宿迁市招管办将暂不退款,其保证金于所在季度最末月的月末统一退付。 (4)集中退付:投标保证金仅通过汇款渠道退至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收据及退款账号等报送市招管办统一办理退付手续。中标人应及时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缴纳相关费用办理中标公示,以便中标通知书及时下达。 投标保证金缴退查询电话:0527-84338683,84338700。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放弃中标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其它 1. 本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其中50%采用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另50%可采用银行保函。 2. 投标人需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方可参与本次投标,详情请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联系电话0527-84338707王模。 3. 投标文件的附表1~表4中填报的内容、投标人所投入的主要监理人员(监理组长、副组长、结构工程师、道路工程师、试验工程师)资质、业绩证明、企业业绩等均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若未备案,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相关原件供资审委员会审阅。 4.招标人联系地址 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交通大厦808房间(宿迁市公路管理处养护管理科)。 联系电话:0527-84355184,传真:0527-84355080,联系人:赵华、蔡大雷。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宿迁市公路管理处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