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
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县
公路段
压路机、动力站、沥青推铺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0XSZFC-G058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县
公路段26T胶轮压路机、动力站、沥青推铺机采购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国家规定的生产或经营压路机、动力站、沥青推铺机的厂方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需取得授权书),均可参加投标。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品目一:伍仟元整(汇票、支票)
品目二:叁仟元整(汇票、支票) 品目三:叁万元整(汇票、支票)
7、招标文件售价:品目一:人民币300元/份,品目二:人民币200元/份
品目三:人民币500元/份,(参加投标的交纳)。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4月9日至2010年4月28日,每天8: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10、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29日13时45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时间:2010年4月29日13时45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小厅公开开标。
12、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丹峰西路161号)。
联系人:李姝华
电话:0574-65733011、65733022
邮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新丰路19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