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国家高速公路网连霍高速(G30)西安至宝鸡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连云港至霍尔果斯横向线在陕西境的重要路段。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交通运输部补助、陕西省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三部分组成。经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批准,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为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本项目路面工程沥青供货(B-Q02标段)在国内公开竞争招标,对潜在的投标人按标段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本项目路线全长为
(2)本次沥青供货B-Q02标段招标主线全长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情况
桩号 |
里程(km) |
估算数量 |
计划供货期 | |
B-Q02 |
K224+930~K291+070 |
66.14 |
A级70号桶装沥青约28577吨,用于路面B-M04、05、06标段下面层及封层。 |
2010年6月至2010年9月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下述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资质要求
标段 |
资 质 要 求 |
B-Q02 |
要求申请人为具备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沥青材料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供应进口沥青的供货人应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外贸经营权资质; |
(2)业绩要求
申请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B-Q02 |
2005年(含)以来至少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沥青供货标段,并且沥青供货累计不少于50000吨等业绩。 |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沥青供货标段:申请人可对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可通过1个标段的资格申请,允许中1个标。一个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供应一个沥青品牌,否则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沥青供货标段的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初步及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即推荐通过资格申请。如果在同一标段有2个或以上资格预审申请人持有一个沥青制造商出具对同一品牌沥青的授权书,则对此品牌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取其中资格审查综合评分最高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其它申请人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具备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及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友谊东路428号
邮 编:710054
联系 人:
电 话:(029)87832635
传 真:(029)87800924
2010年5月
注: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