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
245省道宿迁段一级公路S245-A1、S245-A2合同段 | ||
2、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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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代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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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地点 |
宿迁 | ||
5、专业 |
路基、桥涵 | 招标种类 | 项目施工 |
数量规模 |
单位 | ||
投资总额 |
12000万元 | 投资币别 | 人民币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起自宿迁市与连云港市交界处的蔷薇河友谊大桥,连接沭阳、泗阳、宿城、泗洪三县一区,纵贯宿迁市全境,由北向南沟通徐连、京沪、盐徐、宁徐四条高速公路,终点接泗洪境内121省道二级公路,是我省干线公路网中一条重要的南北向干线公路。该线路在沭阳县境内共6个标段(S245-A1、S245-A2、S245-A3、S245-A4、S245-A5、S245-A6),泗阳县境内共4个标段(S245-B1、S245-B2、S245-B3、S245-B4),宿城区境内1个标段(S245-C1),泗洪县境内共4个标段(S245-D1、S245-D2、S245-D3、S245-D4),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计算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本次对沭阳县境内的S245-A1、A2合同段进行施工招标,该段工程全长22.859124公里,工期为18个月(2010.07—2011.12)。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m) 主要内容 S245-A1 K0+000~K10+500 10500 路基、路面底基层、路面基层、桥涵 S245-A2 K10+500~K22+859.124 12359.124 路基、路面底基层、路面基层、桥涵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0-7-1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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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珀 | 联系电话 | 052784355183 |
传真 | 0527843550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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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开始时间 | 2010-6-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0-6-7 |
上午工作时间 |
08:30 至 11:30 | ||
下午工作时间 |
14:00 至 17:30 | ||
节假日 |
休息 | ||
2、报名地点 | 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谢绝投标申请人来人联系,也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 | ||
3、报名条件 | |||
(1) 企业资质、资信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 | ||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用项目经理(如有)要求为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有过项目经理(含副职)经历。项目经理、备用项目经理(如有)、副经理(至少配备一名)、均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 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 ||
(3) 质量、业绩信誉 | 2007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较好地承担过同等或以上规模的同类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C级及以上。 | ||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 |||
(5)需携带的材料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请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一份盖章)于2010年6月1日至8日的8:30至11:30;14:00至17:30到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宿迁市交通大厦806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图纸押金为2000元/套(开标结束后凭图纸退还押金)。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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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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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省道宿迁段一级公路S245-A1、S245-A2 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45省道宿迁段一级公路工程已由省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市县自筹,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起自宿迁市与连云港市交界处的蔷薇河友谊大桥,连接沭阳、泗阳、宿城、泗洪三县一区,纵贯宿迁市全境,由北向南沟通徐连、京沪、盐徐、宁徐四条高速公路,终点接泗洪境内121省道二级公路,是我省干线公路网中一条重要的南北向干线公路。该线路在沭阳县境内共6个标段(S245-A1、S245-A2、S245-A3、S245-A4、S245-A5、S245-A6),泗阳县境内共4个标段(S245-B1、S245-B2、S245-B3、S245-B4),宿城区境内1个标段(S245-C1),泗洪县境内共4个标段(S245-D1、S245-D2、S245-D3、S245-D4),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计算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本次对沭阳县境内的S245-A1、A2合同段进行施工招标,该段工程全长22.859124公里,工期为18个月(2010.07—2011.12)。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m) 主要内容 S245-A1 K0+000~K10+500 10500 路基、路面底基层、路面基层、桥涵 S245-A2 K10+500~K22+859.124 12359.124 路基、路面底基层、路面基层、桥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企业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 3.1.2人员 a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用项目经理(如有)要求为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有过项目经理(含副职)经历。项目经理、备用项目经理(如有)、副经理(至少配备一名)、均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 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总工(必须设置):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专职安全员:各标段项目经理部须配备至少2名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C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不能兼职。 3.1.3业绩信誉 2007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较好地承担过同等或以上规模的同类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C级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1 报名时间:2010年6月1日至7日的8:30至11:30;14:00至17:30。 4.2 报名地点: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谢绝投标申请人来人联系,也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登门报名。 4.3 报名程序: 4.3.1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4.3.2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厅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中间点击“招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4.3.3投标申请人如果未在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建立,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建立信用档案事宜请咨询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袁晓玲、王景,联系电话:025-52853032; 4.3.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3.5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进入系统,以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帐户登录,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从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上本项目公告左边“资料下载”处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站链接下载位置仅在中国招投标网上设置,如遇一切网络问题(包括无法打开网页、无法下载资料等问题),请直接致电中国招投标网站咨询(025-84610172-800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请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一份盖章)于2010年6月1日至8日的8:30至11:30;14:00至17:30到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宿迁市交通大厦806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图纸押金为2000元/套(开标结束后凭图纸退还押金)。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0年6月9日8:30时,集中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交通大厦院内;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0年6月9日15:00时,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交通大厦。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28日9:1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9:1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宿迁市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市人防办裙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伍拾万元每标段的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采用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从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投标文件接收人,逾期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保证金提交及退还详情见《宿迁公路处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2010》。)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发布。 9.其它 9.1需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方可参与本次投标,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供《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原件,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详情请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联系电话:0527-84338707,联系人:王模。 9.2本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其中1%(不少于100万元)提交方式同投标保证金,其余9%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后返还。 9.3投标书附表中表1~表6中填报的内容、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备用项目经理(如有)、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均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若未备案,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相关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宿迁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交通大厦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李珀、唐显云 电 话:(0527)84355183 传 真:(0527)84355080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