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江苏沿海高速
公路管理有限公司55吨
汽车起重机机电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
3、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省
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沿海沈海G15高速响水收费站
5、专业其它招标种类材料设备采购数量规模1单位台投资总额350万元投资币别人民币
招标内容
采购55吨液压汽车起重机壹台,同时要求提供随机备件和买方选购的备件、随机工具、技术文件、
技术服务等相关的一切服务。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货到
用户指定地点。
计划开工时间2010-10-19计划竣工时间2010-12-15联系人李小曼、汪柏伟联系电话025-84206066-6204传真025-84405744传真需注明李小曼收
1、报名开始时间2010-10-19报名截止时间2010-10-25上午工作时间09:00至11:00下午工作时间14:00至17: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或传真报名,具体报名详见其他说明。
3、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资信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至少注册3年以上。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所投设备必须是中国境内制造已纳入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
3.投标人可以是本次招标设备的生产商,也可以是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书正本同意供货承诺书正本;制造商不得同时授权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同一代理商不得代理两个及以上
品牌设备提交两份投标文件,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知名
品牌的产品,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设备制造和使用业绩的有资质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出具的对本次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的代理商。
5.投标人能够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具备一定规模的售后服务机构,设有一定规模的配件库,能够及时提供
配件供应、
维修技术等服务。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
投标人应独家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质量体系的认证,提供复印件。
8.财务良好。
2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无。
3质量、业绩信誉1.投标人提供的本型号设备在类似项目有5年以上使用业绩的,能够满足本项目特殊性的作业需求,且投标人要提供近5年的
销售业绩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无。
5需携带的材料单位介绍信正本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