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公路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公路局施工机械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资金来源、采购范围、交货期、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采购项目概况:汕头市公路局施工机械设备的供货。(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2、资金来源:人民币5921900.00元(财政预算内资金)。
3、采购范围:供货商负责货物的供货、运输、质保期保障和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的一切服务。
4、交货安装工期:合同签定后20天内完成整个项目供货。
二、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A、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B、投标人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投标人注册资金为150万以上(含150万);
C、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有能力履行并提供所投产品直接包修和售后服务;
D、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均有效);
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2年5月29日起至2012年6月4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5: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电话:0754-88166891 传真:0754-88166891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投标申请公函(格式由投标人自定)(原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加盖公章)。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2年6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2、递交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3、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
4、开标时间:2012年6月19日9:30开始(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公路局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金砂路4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庄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0754-8860196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六、根据《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2年5月29日起至6月4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6月4日17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