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HZB20122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远市自来水公司公租房工程已由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投资【2012】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开远市昆河公路以东
2.2建设规模:4666.72平方米
2.3计划投资:约700万元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省外投标申请人应按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6]257号”文件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州外投标申请人应按红河州建设局公告第 5 号《红河州州外企业入州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2年8月9日至2012年8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元,电子光盘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完整退还图纸时退还。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3已进入《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格投标人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红河州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审查网络管理系统报名并至5.4条规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5.4名录外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信息部 (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2号)、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广场518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5投标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投标申请人的下列资料送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行贿犯罪查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8日15时00分,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交易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 址:蒙自县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5楼519室
邮 编:661100
联 系 人:王佳
电 话:0873-3033447
传 真:0873-3733570
201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