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ZFCGDL2012-40 保山公路管理总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受保山公路管理总段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保山公路管理总段设备采购, 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方式 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或公司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保山公路管理总段设备 采购 二、招标内容: 保山公路管理总段设备采购招标范围中所列相关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招标范围1 、本次招标范围、数量及项目要求: 本次设备采购共分为三个包段,投标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性投标,但是每个包段投标商必须依据包段项目要求整体报价投标。 第一包:1000t沥青储存库成套设备(1套) 第二包:挖掘装载机(进口)2台 第三包:乳化沥青生产成套设备(1套) 2 、本次招标项目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颁布的相关标准,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3 、安装、施工、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 、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 、投标供应商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 6 、投标供应商应满足项目产品、设备的国家相关行业资质要求,所投产品、设备供应商必须满足其自身经营范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 、投标商必须具有所售设备的售后服务,维修能力。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五 、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 、单位介绍信; 2 、请按第四条:“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1、2、3款的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六 、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 投标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参加投标。 八、 其它事宜
1 、 投标报名时间:(
2 、标书的售卖时间: 3 、标书售价(第一包1000.00元)、(第二包950.00元)、(第三包900.00元),交与 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4 、投标保证金(第一包50000.00伍万元)、(第二包30000.00叁万元)、 (第三包20000.00贰万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 号:100764695070010002 5 、报名地点:保山市建设路164号(旧车交易市场4楼) 6 、投标申请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监督电话: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监察室:(0875)2237599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科:(0875)2200059 采购单位:保山公路管理总段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先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保山城北支行 账号:6227 0039 6024 0122 197 电 话: 0875—2124333 邮 编: 678000 E-mail : 1730743519@qq.com 传真:(0875)2132048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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