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忠市孙家滩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行政中心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吴忠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吴忠市孙家滩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吴忠市孙家滩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行政中心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黄同公路8公里处
招标范围:砖混结构一层,建筑面积3800㎡,含配套附属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9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的企业资质,二级以上建造师,有过类似规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和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利通区朝阳西路金沙商业城外街20号红绿灯向西50米(吴忠市文化宫对面)报名。
4.2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和执业证、外地进宁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近年承担类似工程业绩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吴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吴忠市建设局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与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日报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吴忠市孙家滩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 地 址:利通区朝阳西路金沙商业城外街20号红绿灯向西50米(吴忠市文化宫对面)
邮 编: 751100 邮 编: 751100
联系人: 韩 斌 联 系 人: 徐文清
电 话: 18995379007 电 话:0953-2633460 15109537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