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8线文明示范路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 :BFGL2013SG033
资金来源 :省内各级政府资金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
实 施 地 :晋中市
开标时间 :2013-09-12
招标方案核准号 :无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108线文明示范路改造工程已由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计发[2013]304号文件批准建设,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以晋公中养发[2013]219号文件批复施工图预算,项目业主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车辆通行费,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道108线文明示范路改造工程,起点位于祁县东观(K679+755),终点位于霍州境内(K817+134),项目全长137.379公里,为一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次招标共划分五个施工标段,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施工标段 里程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一 K679+755-K700+311 路面工程
二 K700+311-K722+620 路面工程
三 K722+620-K762+417 路面工程
四 K762+417-K817+134 路面工程
五 K679+755-K807+658 交通工程(波形护栏)
计划工期:2013年9月20日开工,2013年10月30日完工,共计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路面工程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发或核准的有效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从业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过两项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通工程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过两项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山西省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号双龙大厦3-1402室)持(1)由持单位介绍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套;(2)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12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十楼会议室)。招标人将于2013年9月12日15时00分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十楼会议室)公开开标,诚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出席会议。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蕴华街682号
联系人:齐女士
电话:0354-2660108
传真:0354-266011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号(双龙大厦3-1402室)
联系人:巩先生、王女士
电话:0351-3371370-612
传真:0351-3370711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