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1省道、231省道兴化市合陈至临城公路(昌荣-204国道)改扩建PPP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兴化市交通运输局,现委托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351省道、231省道兴化市合陈至临城公路(昌荣-204国道)改扩建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已经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351省道、231省道兴化市合陈至临城公路(昌荣-204国道)改扩建PPP项目
采购编号:DH(TZ)-201700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本项目路线全长18.99km,位于兴化市合陈镇、永丰镇、昌荣镇。
2、项目投资:
施工图预算约8.633亿元(人民币,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其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60478万元,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306万元,预备费3548.55万元。
3、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路线全长18.99km,包括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路线交叉和交通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设有大、中、小桥梁31座,其中大桥1座,中桥9座,小桥21座,全长1837.94m。本项目中的上跨铁路桥由铁路部门指定机构代建,其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施工图预算约8.633亿元(人民币,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其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60478万元,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306万元,预备费3548.55万元。具体工程内容如下表:
表1 工程内容
4、合作期
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5、合作范围
本项目将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社会资本,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授权企业(兴化市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授权企业出资0.1亿元,持有项目公司5%的股权;社会资本方出资1.9亿元,持有项目公司95%的股权。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与运营管理。政府在运营期开始满一年后以结算价(如审计结束按审计价)为依据结合绩效考核的结果于次年度的2月底前支付第一笔政府付费,以后每年以结算价(如审计结束按审计价)为依据结合绩效考核的结果进行付费,付款时间为次年的2月底前。政府分12年分期支付(等额本息),政府分期支付时按照实际投资回报率支付投资人资金占用成本;实际投资回报率为中标投资回报率;若当期五年央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实际投资回报率按当期五年央行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合作期满,本项目设施等项目资产无偿移交至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6、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可用性付费 + 绩效付费)的投资回报机制。
7、质量目标
本项目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评定优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投标。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任何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2日 11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工作时间为8:30--11:30, 14:00--17:30 (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南京市玄武区高楼门62号B栋3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整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政府采购网(tzzfcg.taizhou.gov.cn)”、“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提出答疑澄清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12:00前,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所有答疑澄清,将不被接受。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二)403
投标文件接收人:韩川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兴化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吴科长
联系电话:15952654162
联系地址:兴化市长安南路1号
邮 编:225700
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川
联系电话:025-83170871 18262303689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高楼门62号
邮 编:210000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第一分册、第二分册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 8份,正本 1 份,副本 7份,电子存储介质形式投标文件 1份(全部投标文件未加密电子版)。
开标一览表需单独提供一份(纸质)。
投标所需原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
九、本次投标保证金
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仟万元整(RMB10,000,000.00) ;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的形式提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本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投标人请在开标时提交汇款凭证的复印件以及详细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以便保证金的及时退还。(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
户 名: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2001761536059006006-000002
开户行:建设银行泰州新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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